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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涉嫌非法捕捞渔获,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时间:2020-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94日,铜官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在长江铜陵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崔某某、闻某某自今年2月起在长江铜陵段禁捕区域内,多次采用电击、网捕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渔获并出售给鱼贩,供不法商家销售。合计出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约3000斤,获利约4万元。2020731日晚,崔某某与闻某某在铜陵市铜官区金隆码头旁驾驶小型渔船,在铜陵长江大桥下的禁捕区域内,使用便携式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鱼,次日凌晨1时捕捞完毕,上岸后即被民警抓获,现场查获两百余公斤长江鱼类。经鉴定,当晚两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内采用禁用的电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4522.95元。公安机关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两人行为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遂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铜陵作为重要的长江沿岸城市和港口,在落实长江水生生物和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部署中,每个公民和组织都有义务去落实好该项规定。检察机关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对于涉及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触犯刑事法律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为实现长江禁捕“四无”、“四清”局面提供法律保证。(王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