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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铜官区检察院对一起重大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9-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铜官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张某等八人向铜官区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近年来我市办理的人数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高、法定刑最重的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

  20189月,铜陵市食药监局收到阿里巴巴公司关于铜陵地区某减肥药淘宝店销售减肥产品存在问题线索,该局向铜官区检察院通报该情况,该院通知辖区公安机关对有关淘宝店家销售的减肥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经初步鉴定,有关减肥产品中含国家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成分,铜官区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20176月,山东临沂孙某某在网上购买“尊瘦”牌减肥药,经食用发现该药虽有较强副作用但减肥效果明显,决定成为该减肥药销售代理。后该减肥药货源紧张,张某见孙某某销售该减肥药有利可图,在得知其中有效成分为西布曲明后,张某网购西布曲明、荷叶粉、胶囊板等原料设备,自行生产包装“尊瘦”牌减肥药供孙某某对外销售。孙某某发展下线代理山东临沂张某某、山东泰安纪某某及铜陵周某某,后周某某的丈夫、兄、嫂等人也参与销售“尊瘦”减肥药。该案八名被告人均明知销售的“尊瘦”减肥药中含西布曲明成分,自20183月张某稳定生产、销售含西布曲明的“尊瘦”减肥药至案发,各被告人销售该减肥药金额自30余万至220余万不等,均属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

  因案值大、法定刑重,铜官区检察院就该案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引导公安机关就证明各犯罪嫌疑人明知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的时间节点从微信聊天记录中固定完善证据,筛选、排除各犯罪嫌疑人微信、支付宝、银行交易记录中非销售减肥药收入,对所有从各犯罪嫌疑人处扣押的胶囊和原料进行抽样和成分鉴定,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刑法权益。该案的成功侦破和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维护合法有序经营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网络食品消费安全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