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15名被告,涉嫌8项罪名,庭审5天!铜官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等人涉黑案件
时间:2020-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20日至24日,由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15人涉黑犯罪案件在铜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某某在刑满释放后逐步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于其麾下,并通过实施开设赌场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形成经济基础。后注册成立铜陵某胜矿产品、某胜物流有限公司,安排组织成员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开始插手、控制铜陵市新桥地区的低品位矿石的经营、矸石的销售及物流运输市场,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形式逐步形成以刘某某为首,其他组织成员达十余名,人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铜陵市新桥地区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当地群众、确立强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非法控制当地矸石销售及物流运输市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铜官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共8项罪名,要求追究1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为期五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各被告人在法庭讯问阶段均拒不供述犯罪事实。但经过法庭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在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指控犯罪事实并经过充分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充分阐明指控依据后,最终12名组织成员以及2名非组织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服法,部分被告人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取得了良好的法庭审理效果。

  该起案件是铜官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办案组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在疫情期间坚持防控不放松、办案再加速,闻令而动、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各项庭审准备及预案工作,确保庭审效果,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体现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收官之年专项斗争必胜全胜完胜。

(徐礼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