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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破网打伞”进行时
时间:2019-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16日,由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铜陵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副支队长余某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在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院认为,被告人余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该组织及其成员予以包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现金人民币14万元,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起案件是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办理的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被告人余某于2019320日被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留置,铜官区监委于2019618日向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要求,聚焦标本兼治,突出深挖彻查。该起案件彰显了该院着力“破网打伞”的坚定决心,坚持把“扫黑除恶”和“破网打伞”同步推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