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9.34 | 11.21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72 | 0.6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7.62 | 10.5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7.62 | 10.54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注: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0.68万元,占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4万元,占9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4万元,下降60.5%,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2021年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次)。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以及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4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7.08万元,下降80.0%,下降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严格执行公车运行制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万元,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4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7.08万元,下降80.0%,下降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严格执行公车运行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铜官区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1. 联联系方式:铜官区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5925691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