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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8


目 录

第一部分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依法对辖区内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立案侦查。掌握全区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与经济审判、行政诉讼和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依照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公益性诉讼。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单位即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纳入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与预算对比,机构数无增减变化。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762.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40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29.86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支出

2.24

六、其他收入

203.76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1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7.60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08.2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966.31

本年支出合计

2176.4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427.21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24.13

转入事业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

217.09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17

总计

2393.52

总计

2393.52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合计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依据公开01表)

2018年度收入总计2393.5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93.5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都减少了331.9万元,下降了12.1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部分干警转隶至监察委;二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依据公开02表)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6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2.55万元,占89.64%;事业收入为0,占比0%,经营收入为0,占比0%;其他收入203.76万元,占10.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依据公开03表)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7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47万元,占80.93%;项目支出414.97万元,占19.07%;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依据公开04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83.54万元,支出总计2183.5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1.44万元,减少了23.17%。支出总计减少121.78万元,减少了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部分干警转隶至监察委;二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依据公开05表)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2.5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531.44万元,减少了23.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部分干警转隶至监察委;二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6.4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21.78万元,减少了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部分干警转隶至监察委;二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万元,占0.62%;教育(类)支出2.24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1829.86万元,占84.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3万元,占4.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6万元,占1.27%;住房保障(类)支出208.21万元,占9.5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括在职干警的部分工资奖金。其中:基本支出1761.47万元,占80.93%;项目支出414.97万元,占19.0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物(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67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及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数不包括在职干警的部分工资奖金;二是行政经费政策性的调整。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2018年其他检察支出为414.97万元,年初无此预算,该项资金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的办案业务经费及办案装备经费。

5.教育(类)其他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项)。

2018年其他进修及培训支出为2.24万元,年初无此预算,该项资金主要是用于干警业务进修及培训。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社会保障支出分为三大类,即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9.34万元,支出决算为9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依据财决公开06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1.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0.3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铜陵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9万元,比2017年减少61.54万元,下降50.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铜官区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100万以上的为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本部门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未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