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43.44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3.8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9.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官区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降低4%,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统筹安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6万元,与去年持平。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联系方式: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5945691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