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43.6

17.57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4

 1.6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6

 1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6

 15.9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铜官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6%。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2016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20批次17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32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我单位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联系方式: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邮箱:5925691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