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三项措施着力提高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质量
时间:2017-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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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25人,社会调查率100%。
一是健全社会调查工作制度。制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办法》,对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调查主体、调查内容等予以明确,为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开展社会调查人员培训。对新聘请的社会调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介绍社会调查报告的意义、调查方法、调查要点,明确调查报告必须囊括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和社会帮教措施等各个方面,确保报告反映情况的全面性。
三是定期组织“双优”评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社会调查员和优秀社会调查报告评选,将优秀报告作为范本供社会调查员学习,在提高社会调查报告规范性的同时,有效调动社会调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