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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检察院起诉全市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
时间:2022-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 37日,由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章某某、郑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铜官区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该案系该院起诉的首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

  2021 5月,章某某与郑某合伙租赁场地,在网上购买客户手机号码口(俗称“料子”),招募业务员,为业务员提供手机、电话卡以及转发上家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按照上家提供的“话术”,要求业务员以证券公司“客服”名义拨打 “料子”上的客户电话,冒充证券公司人员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吸粉引流”。诱骗被害人添加指定的群二维码,将潜在被害人拉进上家指定的“股票交流”微信群后由其他犯罪分子在微信群中实施具体的诈骗行为。他们拉人组建的微信群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每成功邀约一人进群非法获利100-180 元不等,截止案发,非法获利一万五千余元。

  铜官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虽章某某、郑某与上游诈骗分子无犯罪通谋,但其明知上游系违法犯罪,仍招聘多名业务人员为话务员,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章某某、郑某刑事责任。通过释法说理,二被告人均意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认罪认罚。因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铜官区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铜官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意见法院均予以采纳。

  此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的办理,是铜官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执法办案守住老百姓“钱袋子”的又一次司法实践,对增强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预防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方面也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