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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谨慎操作交易虚拟货币 莫成为网络诈骗的帮凶
时间:2021-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由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裴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20209月至10月间,被告人裴某无业在家通过网络搜索并加入到一个兼职QQ群,在该群内其获悉买卖虚拟货币非法获利的方法。裴某参照群公告,并在群内人员的指导下,以明显异常的方式操作交易虚拟货币,在多张银行卡多次被司法机关止付、冻结后,仍以上述方式买卖虚拟货币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至案发,裴某使用的上述银行卡被网络诈骗分子以买币方式共计转入诈骗款22.65万元,裴某依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0115日公安机关在裴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裴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检方提醒要警惕轻轻松松赚钱的兼职群,依法依规在正规平台买卖虚拟货币,切莫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