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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老赖”被公诉
时间:2020-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25日,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审宣判,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立即将金某某收押执行。该案系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

  2016年底至2019年初,从事家庭装修业务的金某某雇佣农民工童某某等四人在本市多个新建小区具体开展木工、瓦工等工作,完工后金某某将结清的装修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供货商材料款,拖欠上述四人工资13万余元不予支付。20197月,铜官区劳动保障监管大队以书面、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通知金某某限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仍不支付并逃匿。童某某等民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访,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至法院开庭,金某某仍未支付拖欠民工工资,公诉人当庭建议法院判处其实刑。

  近日我市就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