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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色文物”,留住“美丽乡愁”
时间:2023-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名园易建,古木难求”。古树名木作为活的文物,是自然界和历史留给人类社会的瑰宝,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和科研价值。铜官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于近日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辖区内古树名木进行梳理核查,并走访西湖镇农林村、长龙村、西湖湿地公园等地,实地调查核实古树名木的历史、生存现状和日常养护管理情况。

铜官区现有古树11株,皆分布在西湖镇内,其中二级保护古树1株、三级保护古树10株。检察机关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古树存在生存空间局促、病虫侵害、挂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古树的生长和保护。针对上述问题,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湖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下一步,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运用好“林长+检察长”联动,持续跟进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凝聚保护合力,让“美丽乡愁”留得住,让“绿色文物”重新焕发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