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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把“谁执法谁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汽修从业人员曹某某伙同他人,通过故意制造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或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方式,骗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案发后,曹某某被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办理时发现该案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的行为在行业中存在较普遍的现象,曹某某误认为自己的骗保行为是行业中的“惯例”,法律意识淡薄,不知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承办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谁执法谁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骗保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帮助其分析犯罪的动机,指出其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表层原因是其贪图小利,违背职业道德,深层原因是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存在认知局限,认为诈骗保险公司的行为是行业较为普遍的现象,存在投机和侥幸心理。通过释法说理让曹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心悦诚服地认罪认罚。

  鉴于此案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至法院,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保险从业人员和汽车修理人员旁听此案的公开审理。通过开庭的方式给相关从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当庭发表公诉意见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保险诈骗罪的危害及国家建立保险制度的意义,以及公众应当从此案中吸取的教训,并建议保险公司也应加强管理,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拒绝行业乱象,全方位杜绝违法犯罪。

  此案的普法宣传只是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以来的一个小小缩影。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办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涉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等七类案件开展以案释法。为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强化普法效果,铜官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办案检察官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法律规定,自觉尊法、守法,切实增强法治认同感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